一、選調原則
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?zhèn)涞挠萌藰藴,貫徹公開、公平、競爭的原則,經(jīng)考試考察后擇優(yōu)錄用。
二、報考范圍和條件
(一)報考范圍
全縣范圍內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各部門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公務員。
(二)報考資格條件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品行端正,群眾公認。
2、中共黨員,本科學歷,年齡35周歲以下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(jīng)歷(含試用期)。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。
4、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(試用期除外)。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6、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7、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選調:
1、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、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;
3、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;
4、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不能參加選調的情形。
三、實施步驟
(一)報名
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方式進行報名。
1、報名時間:2018年8月27日至31日。
2、報名地點:縣人社局七樓人事股, 聯(lián)系電話:0799-3864396。
3、報名所需材料: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③報名表(見附件);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。
(二)資格審查
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、相關材料進行審查。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,如報考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,一經(jīng)查實,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。
(三)考試
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。選調職位計劃數(shù)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(shù)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:3,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經(jīng)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,可降低比例,但最低不得低于1:2。低于1:2的,相應調減選調計劃數(shù)。
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,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、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、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等方面進行考察,滿分為100分。面試工作由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統(tǒng)一組織實施。
(四)考察
考察工作采取差額考察辦法組織開展,根據(jù)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按“選調計劃數(shù)+1”的數(shù)額確定考察對象。
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,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情況及其政治業(yè)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相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。選調單位可以根據(jù)職能特點和崗位要求,增加一些考察項目和考察要求,如開展一次調研,撰寫調研報告等。
(五)體檢
組織進入考察人選在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(zhí)行。
(六)確定擬選調對象
選調單位根據(jù)面試成績、考察和體檢情況,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,擇優(yōu)確定擬選調對象。
(七)公示、試用和調動
擬選調對象經(jīng)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公示5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,辦理試用手續(xù)。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間,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人事編制關系、待遇不變。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,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正式調動手續(xù);考核不合格的,仍回原單位工作。
附件:上栗縣紀委監(jiān)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.docx
上栗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8年8月24日